中市~西區.臺中州廳(市定古蹟)
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於大正9年(西元1920年)重新劃分臺灣地方行政轄區,在中部地區設置臺中州,管轄臺中市、大屯郡、豐原郡、東勢郡、大甲郡、彰化郡、員林郡、北斗郡、南投郡、能高郡、新高郡與竹山郡等,即今臺中市,彰化縣與南投縣之範圍。
臺中市由於係州治所在,機關林立,人口聚集,成為中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臺中州廳主棟工程於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動工,次年完成第一期,其後又歷經四個階段的擴建,至昭和九年(西元1934年)完成現行廳舍的規模。
台中州廳為日本建築師森山松之助於一九一三年所設計,1918年完成第一期工程,華麗馬薩建築風格,建築正面向東,兩翼各以45度左右幽雅伸展成列,將官廳磅礡氣勢表露無遺,演繹出人文 薈萃的無與倫比浪漫。
現為臺中市市定古蹟,與原臺北州廳(今監察院,國定古蹟)及原臺南州廳(今國立台灣文學館,市定古蹟)為同一時期的姊妹作品,在臺灣建築歷史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臺中州廳整體設計為仿法國馬薩風格,正立面具有明顯的「馬薩」式屋頂。主體為L型平面二層樓建築,建築正面向東,中央有塔式突出建築,正立面左右各段「角樓」用以完整銜接兩翼建築物。
一樓入口玄關有多立克式柱子,二樓則採愛奧尼克柱式,退縮的陽臺強化立面的陰影效果,入口則設有「車寄」,這也是日治時期官署建築的重要特徵。
與臺灣總督府廳舍(今總統府)皆為當時由木造臨時性房舍、早期磚木混合構造、繼而邁入以加強磚構造為主流的成熟期之先導型營造果,也是日治時期官廳建築類型的大型作表作,在臺灣建築歷史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清治末期,清廷在臺中州廳現址興建「元誠考堂」,乃臺灣省城建築群之一;進入日治時期後,因台灣總督府在台中實施「市區改正」,成為臺中州廳、台中知事官邸以及大屯郡役所等官署建地而在1912年拆除(今僅存元考堂西側的儒考棚)。
臺中州廳由原創期以降之建築實體大部份保存狀況良好,實具有高度保存意義及近代建築史研究 價值,且其使用上持續維持地方行政中心的角色,又具有地區歷史事件及變遷之代表意義,目前暫時登錄為歷史建築。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此建築成為臺中市政府(省轄市)所在地,戰後初期臺中縣政府也曾短暫在此合署辦公。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的臺中市政府改以七期重劃區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為主要辦公廳舍,僅留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和環境保護局在此辦公。
鄰近台中火車站,交通具便利性,其附近有商業區、飲食消費區和傳統的老街,充滿著歷史文化資源,州廳及附近建築群被列為歷史建築,此區域可說是歷史古蹟最為密集之地區,也因此,吸引許多外來遊客到此處參觀。
本建築設計採街角型配置,主入口位於轉角,充滿歷史樣式華麗的特色,左右二側如雙翼向後延伸,將官廳的氣勢表露無遺,戰後建築物作為臺中市政府辦公廳使用。民國91年7月公告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民國95年11月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
中市~西區.臺中州廳(市定古蹟)
地址:臺中市民權路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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